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盐田区政务公开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部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1035室,联系电话:0755-25227026)
一、概述
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充分利用盐田区政府在线的平台,不断调整充实部主页的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盐田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通过区政府在线平台专栏发布信息,在机构职能、规章文件、业务工作、公告通知、统战工作、侨务侨联、民族宗教、总商会、台务工作等各类专栏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0年,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0年,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任何收取申请人费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没有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特别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机制等,今后区委统战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区侨办、区总商会)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定期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地满足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