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西瓜
留言日期:
2023-09-15
主题:
公租房,安居房,保住房、共有财产房申请条件
内容:
你好, 1-本人所在的公司名下有公租房福利,在职期间我向公司申请了住房,请问同时我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政府申请公租房轮候吗? 2-请问公租房,安居房,保住房、共有财产房,安居房申请条件分别是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15
答复时间:
2023-09-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答复内容:
您好,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属于特殊家庭或者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第1条、第5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第1条、第5条规定的条件。
企业提供的企业人才房,是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一种。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时应当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您在入住企业人才房时无法同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安居房、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请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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