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 [2021-02-19]
说明:1.2021年我街道“双随机”抽查单位共5家。
2.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由各执法单位办案人员按照“双公示”及“谁执法、谁公示”等工作要求,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盐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公示以下内容:行政相对人及其身份代码、案件名称、决定文书编号、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处罚部门,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3.2021年沙头角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的“双随机”监督检查企业的初查、复查、立案、挂网公开等,由具体承担“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的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完成。
4.街道办负责的“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由街道办在“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平台自行抽取。
5.防震减灾和应急抢险执法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不作安排,执法机构结合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关键时期对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6.对于纳入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计划的企业,检查时发现存在搬迁、倒闭、停产停业等情形的企业,相关执法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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