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14:38:28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抽检(检测)外购服务。
二、预算金额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元)。收费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作为基准价,按照中标浮动率和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算。
三、采购服务内容
对监督抽查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对监督抽查的混凝土结构实体、基桩、锚杆锚索等进行检测,对监督抽查的室内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其他监督抽检(检测)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
四、服务期
2023年3月21日-2024年3月20日。
五、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投标报价
按照本项目要求,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作为基准价,按照投标上、下浮动率进行报价。
(二)结算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每个中标单位本项目暂定合同价的12.5%做为预付款(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乙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月提交检测清单,并由甲方验收确认后,先扣除已支付款项,扣完已支付款项后,甲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在乙方提供检测清单和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检测费用(若因政府支付系统等问题导致延迟支付的,乙方因予以理解)。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者必须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
2、投标者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
3、投标者具有建筑材料检验检测行业良好的经营业绩及服务信誉。
(二)响应和配合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委派专人对接工作;
2、服务单位应在接到采购方的任务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3、服务单位应在接到采购方的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上门进行取样;
4、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必须及时(24h内)报告采购方。
5、如对抽检样品个别检测参数不能完成的,必须第一时间(24h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方;
6、按期提交检测报告和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建立检测台账,按采购方要求报送检测相关数据;
7、若有违反以上第1-6条要求之一的,一次予以罚款3000元,罚款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累计达五次及以上的,一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方的监督抽检(检测)采购服务项目。
(三)行为规范要求
1、 监督抽检(检测)以服务为宗旨,独立经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监督抽检(检测)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2、不得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3、检测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名义或以任何方式向检测对象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和好处费等违反廉洁廉政的行为;
4、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5、不得故意减少或漏掉检测参数,以降低检测成本;
6、不得使用不当的标准、错误的检测方法,出具错误的检测报告数据和结论;
7、不得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
8、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将检测结果及其报告外传;
9、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10、若有违反以上第1-2条行为之一的,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三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方的监督抽检(检测)采购服务项目;违反第3条的,立即更换人员,并对每人次处10000元罚款,罚款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违反第4-9条行为之一的,每发生一次,采购方将按合同中标价的3%进行罚款,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的,三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方的监督抽检(检测)采购服务项目。
以上行为若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第57号部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的,同时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扫描件;
2、投标报价单;
3、单位资质综合能力;
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5、技术服务方案(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重难点分析、拟安排的项目服务团队等);
6、投标人情况介绍;
(二)投标文件封装
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文件真实性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行,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关于投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性的承诺书。
八、评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定法,由招标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方案和资料进行评审、评分 ,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选取得分高的前2名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如中标的两家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同,最终中标金额以两家中标单位中标下浮率(按《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作为基准价下浮计算)最低的为准。
2家外购服务单位按月轮换监督抽检的检验(检测)业务。若当月监督抽检的检验(检测)业务的外购服务单位同时是某工程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时,应当回避,由另一家外购服务单位负责该项目监督抽检检验(检测)业务。
九、投标无效的情况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情况。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10:00时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11:00时
十二、投标方式:直接送达方式。
十三、开评标地点:盐田区官下路28号质安监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四、咨询联系: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25350143;传真:0755-25358139。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盐田区官下路28号质安监中心三楼质量监督部(301)。
十六、投诉电话:0755-25355927。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2022年 3月 7 日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监督抽检(检测)外购服务项目评审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