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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举报事故隐患奖励500元
   2008-09-26


 

 

9月25日起,盐田区居民举报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经查实将给予500元奖励。

 

区安监局举报电话:0755—25267280、0755—25266033举报网站:http://www.ytsafety.gov.cn

 

各街道办24小时举报电话:

沙头角街道:0755—25555369

海山街道:0755—25215238 

盐田街道:0755—25201602 

梅沙街道:0755—25060736  

 

早前盐田区安监局公布了《盐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每宗隐患举报奖励200元,最高200元,目前是奖励500元起。

 

《盐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指出任何组织和公民(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利、义务按本办法规定,对本辖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存在的事故隐患作出举报,并获得应有的奖励。国家机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维护自身权益的事故受害投诉人不适用本举报奖励办法。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包括:(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投资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作业场所(建筑物)、设备和项目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三)瞒报、漏报的安全生产事故。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方式包括:来信、电子邮件、来电、来访。举报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举报:(一)准确提供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查找方式;(二)简要描述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事故隐患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被瞒报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受害人身份,并尽可能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三)举报人能表明自己身份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联系电话等有效通讯方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四)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经查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区安监局  邓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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