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盐田辖区北山工业区协宏鞋厂(台资企业)开料组约80名员工因厂方未购买养老保险问题到区政府上访。据了解,协宏鞋厂现有员工约3500人,部分工人尚未购买养老保险,此次若补买养老保险,涉及金额较大。因此案涉及员工多、金额巨大,一旦解决不好将可能引发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为妥善解决问题,盐田区委、区政府重点做了方面的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协调有力。区主要领导对该事件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采取稳妥措施,并成立了有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协宏厂问题调处小组”,区应急指挥中心(区信访局)、人力局、维稳及综治办、盐田社保管理处、盐田街道办、盐田公安分局等部门在事件处理工作中密切配合。4月下旬以来,杜建英、王宏彬等区领导还召集有关部门及时分析各种不确定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责成盐田社保管理处、盐田街道办和沙商贸公司对协宏鞋厂资金到位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区应急指挥中心还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实施每日一督查。
二是稳定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区应急指挥中心(区信访局)和人力局等有关部门反复向上访员工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每位上访员工发放了“合理诉求合法表达”的宣传资料,并向他们发放了社会保险号码。同时要求厂方在三天内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在劳资双方达成“回厂复工,等候协商”协议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上访员工返回厂区,整个上访过程中秩序良好,未有发生过激行为。
三是统筹兼顾,合理引导。区应急指挥中心(区信访局)和人力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劳资双方的协调会,共同就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补发加班费和“结汇费”等的解决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协商。在充分考虑员工合法诉求的前提下,引导员工对企业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理性判断。促使双方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共识,双方协议自2006年3月起,“结汇费”转由企业承担,不再从员工工资扣除,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购买保险和计算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对2006年2月及以前的购买养老保险、加班费、“结汇费”等问题,在双方谅解的基础上由厂方依据员工进厂时间按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偿。截止4月29日,协宏鞋厂已落实向99名已辞职工人支付补偿金21.49万元,并出资29.3万元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 协宏鞋厂未购买员工养老保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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