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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检察院杨剑锋检察长到盐田区看守所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24

  2017年1月11日上午,盐田区检察院杨剑锋检察长在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赖建明、傅建文、盐田区看守所所长丁团员等人的陪同下,到盐田区看守所调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盐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健龙、驻区看守所检察室有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

  杨剑锋检察长一行深入一线监管现场,实地察看了盐田区看守所提审室、特审室、律师会见、家属会见室、驻所谈话室,了解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仔细询问了驻所检察室的工作开展情况。

  在座谈会上,盐田公安分局傅建文副局长、盐田区看守所丁团员所长就盐田区看守所的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驻所检察室的监督情况向杨剑锋检察长进行了汇报。在认真听取汇报后,杨剑锋检察长指出,近年来盐田公安分局、盐田区看守所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维护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共同营造了良好的监管执法环境。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刑诉法修改后新增了多项业务职能,去年刚进行了部门更名和职能调整,从司法理念到工作内容上都有实质性的变化,因此,也是一项既传统又崭新的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对于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下一步工作,杨剑锋检察长强调:一是加强双方沟通联络和协调配合,努力构建新型的检警关系;二是坚持把监管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支持看守所依法监管,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共同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环境,切实维护看守所的安全稳定;三是强化人权保障,注重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使在押人员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抓好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重要环节和重点事项的监督,做好新增业务职能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努力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监督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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