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无障碍版

盐田区检察院案例入选2022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03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承办的“2022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北京成功召开,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违法运营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案入选,这也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美华在发布会上作典型案例介绍。

  近年来,盐田区检察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检察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开拓监督思路,丰富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持之以恒地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明显监督成效。

  一、依法能动履职,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在保持监督的谦抑性、恪守检察监督权边界的前提下,积极能动履职,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源头治理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妥善化解5件实质性争议,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人民币,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4职能作用,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针对生态环境、非法营运、执行难等民生关注热点难点,强化非诉执行监督。

  二、持续探索创新,积极打造多层次监督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实现由被动等待案源向依职权监督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变,积极主动依职权监督。贯彻落实《意见》和《决定》中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要求,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开展源头监督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加大协同衔接,形成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合力。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确保与区委区政府同频共振。与区纪委监委会签《盐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的工作监督,主动发现和及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注重与纪委监委工作衔接。与盐田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参与案件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监督协作。

  本次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违法运营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案入选“2022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是对盐田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下一步,盐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查监督,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助力盐田“双区”建设,为深圳打造法治现金示范城市建设贡献盐检力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