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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43857/2023-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4-24
名称: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5
主题词: 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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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2日至6月24日,区委第24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整改工作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契机,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一是端正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理论上的成熟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只有在理论上分清是非,才能做到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才能确保整改正确方向。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如既往坚持“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党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最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三是完善学习方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学习教育。四是做到融会贯通。做到真学真用,学以致用,真正深入到一线去学习实践,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把巡察整改同推进城管工作结合起来,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使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部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列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一是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陆志军同志任组长,作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有关整改工作;副局长林志明同志兼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办工作;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班子成员,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本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制定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对照问题检视和倒查,逐一研究任务清单,找出问题根源,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制定杜绝问题长效措施;三是明确巡察整改目标和要求。问题整改做到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明确了将这次巡察整改问题纳入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整改内容。要求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弘扬正气,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效仿的榜样,凝聚正能量,为全面高质量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贡献城管力量。

  (三)强化规矩意识,做好表率作用。一是搞好监督。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工一名局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各党支部明确一名同志兼职纪检工作,组成局纪检工作小组,强化纪检监督队伍力量,定期分析全局工作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监督责任。二是抓好教育。把纪律挺在前,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抓常、抓细、抓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廉政知识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片,做到能够经得起诱惑,顶得住歪风,管得住自己,从思想上、行动上筑起抵御腐蚀的坚固防线。三是做好表率。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作好表率,树好样板,引导全局干部永葆对党忠诚,坚守廉洁底线,以“善谋事、敢担当、干成事”为导向,打造一支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善抓重点、做事特别有办法、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高素质城管队伍。

  (四)做好主体责任,巡察整改见成效。一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整改过程中新制订的规章制度5项,修订原规章制度12项。二是珍视成果,提高认识。已扣减重复支付概算编制费5.21万元,完成整改11个项目。对私用加油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退回所涉金额513.99元。三是强化落实,城管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公园城区建设成效显著;市容环境综合指数成绩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公厕环境品质大幅提升;垃圾分类成效进步明显;数字城管闭环处置更完善更智慧;市容景观更具“盐”值;综合行政执法发挥重要作用;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聚焦反馈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贯彻“第一议题”制度不严实的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跟区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第二卷结合起来学,全面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内涵和精神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抓好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高质量开展学习会。扩大列席参加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人员范围,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列入学习,每次安排一名党组成员领学和交流学习心得。聚焦学用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组织学习研讨,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本行业本领域重要会议精神,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到实处。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重大部署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2022年11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分管局领导和分类中心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谈了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结合当前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了垃圾分类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及目标。(2)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区、街、社区三级党组织常态化联动,全面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治理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大力开展“红色力量引领绿色生活”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双报到”参与垃圾分类志愿督导。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和垃圾分类宣传,在社区、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全方位开展蒲公英课堂、上门入户及志愿督导等活动,同时建立碳币碳积分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3)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辖区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50%,厨余垃圾分类率超26%,在深圳市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排名全市第一。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局领导个人述职报告。2022年已在2次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另有5次党组(扩大)会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提了要求,全局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

  3.针对落实党中央扶贫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2020年扶贫经费剩余资金已被财政局收回国库,扶贫工作已经结束。接下来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认真执行乡村振兴预算支出,确保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经费支付率达到100%。

  4.针对推动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落地不够担当的问题。

  (1)确保环境园项目在年底顺利投产,我局成立环境园项目专班,全力推进环境园投产运营;督促特许经营单位履行投标承诺,特事特办,加急完成设施设备供应商招标、建设方案制定等工作;编制倒排工期表,确保12月底完成厨余垃圾三相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投产工作。

  (2)区政府常务会议于2022年6月底审议并同意环境园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7月中旬,区城管工作推进协调会议研究同意特许经营招募相关文件,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随即开展招募工作。2022年9月23日经专家评审,确定中选单位,并发布中选结果公告。2022年10月25日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环境园项目推进会,就项目建设工期、规划布局、建设目标要求等进行了部署。2022年11月18日完成环境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设施设备安装,顺利投产。

  (三)关于落实主责主业力度需进一步强化问题。

  1.针对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

  (1)2022年11月7日,海山街道办及社区对某小区物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督导员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进一步压实物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职责,落实小区督导员宣传引导责任。2022年11月29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组织联合海山街道办,前往某小区检查区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所发现问题均已落实整改,目前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良好。(2)2022年12月5日,沙头角街道办已组织社区、物业单位进行座谈,要求物业单位高度重视居民意见,严格按照市有关规范要求科学、实际、便民地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的日常规范管理,并在现场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目前,投放点生活垃圾已按要求分类投放,受损草皮已修复,再未接到居民投诉。(3)2022年11月23日,垃圾分类工作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要求运营服务公司对辖区所有分类投放点设备开展年底全面排查及检修。已督促指导街道社区根据季度评估要求,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责任,深入基层参与垃圾分类,并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4)鉴于某小区未保持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性开展,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已取消其评审资格。

  2.针对树木管养要求不高的问题。

  (1)督导养护单位进一步加强管养力度,确保非自然灾害影响情况的正常生长势;(2)邀请行业专家对相关技术骨干进行进一步培训指导,借助专家培训指导的知识,制定了《区公园管理中心樱花苗木种植指引》;(3)组织樱花养护企业学习专家的种植指导建议,并要求养护企业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对照学习、整改,同时要求申报企业成立技术专班,专门指导重点树木养护,对养护树木进行编号建档,每半年清点清查苗木生长情况,及时对生长不佳或枯死苗木进行复壮或补植处理,切实不断提升管养成效,提高政府投资效益;(4)积极向区政府进行专项报告,申请名贵观赏苗木专项养护经费。

  为认真落实整改好存在树木迁移问题。(1)多次发函至迁树单位并抄送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整改,并2次约谈迁树单位代表,迁树单位承诺对现场存活树木进行整改并加快完成。(2)近期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共同督办、督导迁树单位,并制定《关于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整改已迁树木异地补植方案》,商定项目树木迁移整改方案为异地补植,由迁树单位进行施工、记录及后续一年内的养护,养护期满移交相关单位继续后续养护。(3)编制了《盐田区城市绿地和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制度》,待市级相关制度印发后,报区政府审定印发。

  (四)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交办案件未妥善整改的问题。

  (1)协调开展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正常;对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明显污染源头;加强了栈道周边卫生管理,目前卫生情况良好。(2)对栈道钓鱼行为开展值班领导带队巡查,重点时段巡逻岗位队员由3人增加到10人,并配备了宣传小喇叭开展巡查管理,同时开展了城管、街道、公安多部门联合执法,目前对钓鱼行为能有效禁止,栈道无异味。(3)加强宣传力度,已制定《游园须知》中英文版本提醒市民游客钓鱼为禁止项目,及时妥善处理了钓鱼方面的舆情、投诉案件,目前无更多相关投诉。2021年9月与钓鱼爱好者开展座谈,座谈情况良好,目前禁钓基本有效控制。海景公园提升项目正在推进中,目前推进进度良好。(4)已组织管养单位对海滨栈道沙头角段340盏地灯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地灯限时落实整改,加强地灯日常亮灯率巡查,及时排查不亮问题。目前已完成该处地灯修复工作,更换地灯88盏、更换灯头16个、更换整套地灯10套、加固地灯25套;排查线路故障5处,更换电缆线30米。目前总体照明正常。

  2.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未得到切实解决的问题。

  (1)安排专人负责,已经将区级和市级系统未处理案件进行了梳理,并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置,目前已经处置完毕并按规范结案。(2)于2022年11月20日建成了区级群众投诉案件处置后的满意度调查反馈渠道并上线运行,目前运行正常。

  第二方面问题,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纠正不正之风及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仍有落差。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较弱的问题。

  (1)制定重大事项风险点权利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2)进一步完善局管理制度,堵塞漏洞。(3)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廉政知识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筑起抵御腐败侵蚀的坚固防线。

  2.针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的问题。

  (1)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处理出现问题的责任人。(2)指挥中心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情况,并学习市区相关文件精神。(3)区公园管理中心召开专题警示大会,对该单位职员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对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该单位上下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强化内部管理,狠抓纪律作风,举一反三排查,坚决防范此类情况。(4)局党组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的通知》。

  3.针对未对新提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问题。

  (1)对已提任的44人次干部进行补充廉政谈话。(2)严格落实新提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及做好廉政“第一课”的领读学习。

  (二)关于内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针对存在“公款吃喝”风险的问题。

  (1)2021年度已取消该项目预算。(2)已成立风险管控小组,并加强管理。(3)该项费用支出情况已形成专项报告。

  2.针对违规使用专项工作经费的问题。

  (1)严格落实经费使用专款专用。(2)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规定。(3)对经费使用相关规定作了重新学习和强调,下步将在原先基础上继续细化经费的使用,强化流程管控,按照局经费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作经费。

  3.针对项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2022年5月,制定《关于合同OA审批流程的指引》,全面实行合同OA审批流程,提高合同签订效率,形成合同全程规范闭环管理,各中心参照制定有关工作指引,及时登记备案合同。(2)形成合同审核登记台账。2021年1月以后签订的合同,局本级合同及时编号备案。12月底,各中心将按模板编号登记台账后报局本级备案。(3)2017-2020签订未编号的合同,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分别重新登记编号。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较乱的问题。

  (1)面包车(车牌号码粤BV9112,金杯RZHLLSL车型),我局已发文至区交警大队与区机关事务局。该车于2013年11月已完成过户。暂未查到其他材料。下一步将请示车辆管理小组报废事宜。预计2023年5月完成。(2)局本级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已与11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下一步将开展贴标工作,目前正在联系借用标签机机器,制定标签格式,预计2023年5月可完成。(3)2022年3月,区公园管理中心聘请专业机构对两个单位合并后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重新粘贴了统一的固定资产标签。9月,根据《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区公园管理中心对部分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完成了报废处理。

  5.针对公车加油存在异常的问题。

  2020年对2017年以来14张油卡进行核查,做出如下处理:(1)处理决定。对私用加油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其退还所涉金额513.99元。(2)完善制度。于2021年3月印发新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车辆使用车辆管养油卡管理上进一步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参照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3)明确责任。根据深盐党廉办函〔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负直接管理责任;明确专人专管,指定两名同志负责本单位公务车和公务油卡的监管工作,互成AB角;办公室主任每季度对本单位公务车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审核一次,“一把手”每年至少过问一次。每季度组织对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一步严格油卡管理。(4)针对尾号为238269的油卡连续加油两次的情况。2020年2月19日14时35分使用该油卡车牌号为粤BS9P17,加油384.33元(60.62升)。2020年2月19日14时46分使用该油卡车牌号为粤BOY76,加油192.22元(30.32升),排除公卡私用的情况。

  6.针对涉嫌拆分项目规避竞价流程的问题。

  (1)经支付中心提醒,次年(2021年)指挥中心已予以更正,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并按年度签订合同。(2)2022年10月27日,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组织负责采购相关人员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2022年盐田区政府采购工作培训》,对《盐田区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3)2022年10月至今,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涉及自行采购的项目已全部委托专业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负责开展。(4)取消采购小组组长的资格,并责令其在中心班子(扩大)会议上作检讨,并重新成立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自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7.针对自行采购审核把关形同虚设的问题。

  (1)深刻认识问题及其严重性,组织工作人员剖析问题成因,汲取教训,加强自行采购审核把关,严格按项目需求设置投标文件的要求标准,严格审核采购项目的资料申报审批招标文件,规范评标合同签订备案、验收、付款等相关程序,确保项目采购合规合法。(2)2022年10月30日,指挥中心已同深圳市小资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终止2022年<供餐协议>的协议》。(3)指挥中心已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负责中心职工供餐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2022年11月23日项目采购公告已挂网,2022年11月29日15:00时开展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公示期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2日,招标工作已完成。(4)取消采购小组组长的资格,并责令其在班子(扩大)会议上作检讨,并重新成立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自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关于小散零星工程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工程未完工先验收的问题。

  (1)制定区公园管理中心小散零星工程验收指引。(2)组织开展工程验收程序专业培训会,并对相关验收工作不严谨的部门及同事进行批评教育。(3)相关人员调离小散工程管理岗位,不再负责类似工作。

  2.针对个别领域工程由少数供应商承包的问题。

  (1)落实对供应商的选择将通过多家公司比价等方式择优选择有相关资质、服务优质、业绩经验的优质供应商,且不集中几家,保证工程质量。(2)制定区公园管理中心小散零星工程验收指引及履约评价机制。

  (四)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严问题。

  1.针对服务费用应减未减的问题。

  2022年7月26日,局党组书记陆志军同志主持召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研究了环卫科《关于核减盐田区市政公厕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期间部分市政环卫公厕管理服务费用的请示》。会议议定,同意对涉及标段合同范围内6座公厕施工期间管理服务费用,并于9月19日支付上述标段合同8月份服务费时进行了扣减。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合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2.针对重复支付概算编制费的问题。

  扣减编制费5.21万元,完成整改项目11个。(1)在巡察前已签概算、设计合同的项目,已完成决算审计的,将协商或发函设计单位追回重复支付的概算编制费。对于还未完成决算审计的,将结合最终审计结果予以核减或追回。未结算项目,将按照规定要求在结算时进行整改。(2)对巡察后发生的项目,严格按设计、概算取费最新规定执行,在合同中规定设计成果及概算取费要求。(3)整理汇总详细清单,列出每个项目的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分类逐一整改。

  3.针对资金浪费较为突出的问题。

  (1)组织学习《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举一反三,建设项目已做好实施倒排计划,并分析建设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提前制定措施,确保项目合理、有序实施。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年度党建工作谋划不够细致的问题。

  (1)认真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清单,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印发。(2)认真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印发。

  2.针对党支部书记考核述职流于形式的问题。

  (1)2022年6月底,根据区直工委、局党总支部统一部署,各党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是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明确支委会书记及各委员工作职责,对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2)公园管理中心重新梳理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召开支委会全面动员部署创建“美丽盐田先锋”党建品牌工作。(3)按照区直机关工委部署,严格审核党建述职报告,完成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考核述职工作。

  (二)关于党内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局党组(扩大)会会议记录工作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如实做好会议过程详实记录,详细记录汇报人汇报内容,详细罗列党组成员讨论事项及逐一表态全过程。

  2.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10月下旬开始下属事业单位需报局党组会研究的议题均先经该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定,通过后再报局党组会研究。(2)在下属事业单位重大议事决策制度中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大额经费使用等均需单位支委会议定,支委会议均有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1.针对干部离深失管失控的问题。

  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参照局办要求落实整改,全体工作人员均需按局管理制度中的《离深请假制度》进行报告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离深。

  2.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管理失位的问题。

  (1)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支委代表分别于2021年10月19日、2022年3月14日、2022年11月24日对该单位违纪人员开展了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2)指挥中心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召开了两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情况,组织学习市区相关文件精神。(3)区公园管理中心召开专题警示大会,对该单位职员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对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单位上下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强化内部管理,狠抓纪律作风,举一反三排查,坚决防范此类情况。(4)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区公园管理中心分别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掌握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和工作情况。(5)落实对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关于干部选拔研究记录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拟任人选议题做好完整记录,真实反映表决情况,符合区委组织部纪要的相关标准。

  (五)关于上轮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2022年至今,已按每半年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经常性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强调,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2.针对重点领域监管防控的问题。

  修改完善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制定《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图——工程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局档案室,制定了档案室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借(查)阅规定,多管齐下,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控。

  3.针对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严格落实局财务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每一笔经费审批、结算等相关工作,制定了《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图——资金风险防控》,牢牢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支出财政每一分钱,把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点;明确每年对本级、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核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的管理,保证账实一致。

  4.针对林场确权的问题。

  在林业工作移交时我局就该审计问题专门制表移交至盐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12月,市审计局就审计问题“回头看”时,我局已向市、区审计局做了回复。

  5.针对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项目,已多次约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其完善施工资料。施工单位于2023年2月底方提供完整涉及变更及签证资料,目前正在加紧审核,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报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结算评审。

  6.针对盐田垃圾发电厂尚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问题。

  2022年7月9日,我局制定了《盐田垃圾发电厂特许经营实施方案》,2022年11月9日经盐田区政府六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9日报请深圳市政府。2023年1月1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授权盐田区开展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2023年3月9日已组织完成《盐田垃圾发电厂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听证会,2023年计划5月底前通过招募方式确定特许经营主体,2023年6月底前完成盐田垃圾发电厂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

  7.针对超付待摊投资,涉及金额1.82万元的问题。

  2022年,我局已多次与超付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超付单位同意退回超付资金。2023年3月10日,我局已发函超付单位,明确时限内退回相关费用,如逾期未退回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接下来,我局将按照《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明确退库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超付金额退库事宜,在2023年5月完成超付款项退回工作。

  8.针对设计内容重复委托的问题。

  2022年,我局已多次与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并同意按照该项目设计取费标准计算扣减费用后退回。2023年3月10日,我局已发函超付单位,明确时限内退回相关费用,如逾期未退回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接下来,我局将按照《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明确退库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超付金额退库事宜,在2023年5月完成超付款项退回工作。

  9.针对未扣除公厕管理费问题。

  正在协商原服务公司追回需扣除的费用,协商无果或逾期未退回的,将发函告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预计2023年6月完成。

  10.针对资产予以处理、车辆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2022年8月,按《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修订)》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完成了272件、原值共计45.09万元的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2022年11月,再次梳理了107件原值共计46.4万元的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该批固定资产将在资产系统升级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完成报废处置工作。下一步将继续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积极推进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三、立足常态管理,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全力巩固巡察整改各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的领导,巩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党内监督。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阶段,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构建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摸排廉政风险点,对苗头性的问题,提前预警、早打招呼,把潜在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

  (三)强化成果运用,切实取得实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问题,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55-25228412;

  邮政信箱: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厦902室;电子邮箱:cgbsfw@yantian.gov.cn。


  中共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