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4〕29号),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深圳市沙头角商业外贸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存在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无充分依据、无相关附件仍支付费用、超编配置公务车辆等违法行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二)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陈燕玲。
联系电话:0755-25228525。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