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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盐田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4668F/2024-0006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盐田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0-11
名称: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2
主题词: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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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袁宇为机构负责人。公司办公场所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盐田路208号东海丽景花园7栋A单元11D,邮政编码:518000。

       二、核发你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030820240004)。

       三、许可代理记账资格,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公示平台予以公告。

       此复。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1.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