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恒(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袁宇为机构负责人。公司办公场所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盐田路208号东海丽景花园7栋A单元11D,邮政编码:518000。
二、核发你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030820240004)。
三、许可代理记账资格,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公示平台予以公告。
此复。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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