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4609C/2020-0017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0-12-09
名称: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9
主题词: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
【打印】 【字体: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

  为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我局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实物形态,由我局财政资金购置、或者接受赠送、奖励等途径获得的各项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到规定标准,但是办公室认为有必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包括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主体

  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分配、转移、报废和清查,同时做好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须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一)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程序

  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填写《盐田区发改局财务支出审批单》,按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审批后实施。

  (二)固定资产购置的实施

  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科室实施采购,科室未通过办公室采购的固定资产,应到办公室登记备案,采购工作应符合市、区采购有关规定。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转移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领用人填写《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领用表》,由办公室办理备案签收手续,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二)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对于一人使用的设备、器材、工具一般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对于多人使用的物品、设备由使用保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对于科室共同使用的资产由使用科室负责人负责并监管。对于全局共同使用的资产,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借用全局共用资产应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办公室保管。

  (三)固定资产的转移权限在办公室,因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发生变化需要转移固定资产时需填写《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转移登记单》,并由接收人签字;因工作需要,需要临时调配使用各科室固定资产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登记,各科室要积极配合。

  (四)使用人或使用科室因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变化等情况造成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办公室,以便调剂使用,防止闲置造成浪费,不得自行交付给其他人使用。

  五、固定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安排人员、或委托相关人员组织维修,如因私使用导致固定资产损坏,由使用人承担维修费用,如损坏无法维修,根据固定资产状况由使用人折价赔偿。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1.超出使用年限且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

  2.已有新设备替代的,维修费用过高的陈旧设备。

  3.因事故造成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超出新购费用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时,应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填写《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废资产经办公室查验后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盐财〔2019〕18号文)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核销台帐。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办公室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各科室积极配合,清查发生盘亏时,使用人或科室负责人应说明情况,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按权限审批同意核销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本制度由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