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9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2楼205室,联系电话:0755-88171029)反映公示对象的违规违纪行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盐田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选的认定资格。
深圳市盐田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