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4422D/2024-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9-10
名称: 关于开展《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相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0
主题词: 盐田区 2024年 一季度 经济稳增长 支持措施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相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
(为加快落实《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我局现开展相关项目的受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我局现开展相关项目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时间

  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受理时间:

  2024910-20249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1800时。

  二、项目申报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线下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尾页的“材料清单”中附件的顺序编写并编制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提交至项目相应受理地点。

  三、项目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只受理盐田区商务局负责的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具体详见下表),其他项目由相关主管单位负责。

序号

扶持项目

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

1

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

市场建设科,0755-88171041

盐田区行政中心4428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资助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按拨款通知要求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特别提醒。

  盐田区商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盐田区商务局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申请书

  深圳市盐田区商务局

  2024910


附件:

1.附件1: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附件2: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向好发展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