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2023年建设工程造价协审外购服务。
二、 服务内容
(一)协助完成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2023年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二)协助完成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2023年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价格测算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
四、协审费用、付款方式及报价要求
(一)协审费用
协审费用总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元),最终金额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为标准,结合市场收费情况下浮,单个送审项目协审费用计算方式为:(基本费用+浮动费用)*综合折扣。具体计算如下:
1、基本费用: 根据送审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计费比例实行超额递减比例,具体计取方式如下表:
2、浮动费用:不论送审项目造价大小,均按审核核减额的 2.5%计算。
3、送审项目原则上以一个施工合同为一个项目。若送审项目为多个小项目合成,则应汇总金额按一个项目计取费用。
4、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协审单位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成本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如甲方因财政审批程序或国库集中支付造成给付迟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最低标准:总额计算不足 2000 元/项的,按2000元/项计算。
6、上限标准: 在满足协审收费最低标准的情况下, 送审项目总协审费用(即(基本费用+浮动费用)*综合折扣)上限按以下情形计算:
(1) 送审项目造价不超过 1 亿元的,按送审造价 1.6‰为上限计算;
(2) 送审项目造价超过1 亿元但不超过 5 亿元的,按内插法在1.6‰~0.8‰之间确定比例上限计算;
(3) 送审项目造价超过 5 亿元的,按送审造价 0.8‰为上限计算。
7、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价格测算工作的协审费用,根据送审项目户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按照以上1~6条规定进行。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依据自身成本,以(基本费用+浮动费用)作为基准价自行填报综合折扣(综合折扣≤1),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三)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我中心支付暂定中标价的5%作为预付款(我中心在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中标人完成一个项目协审任务,经项目协审服务评价后,按照上面第(一)项规定计算该项目协审费,并在预付款中予以扣除。扣完预付款后,将按照实际完成协审项目的协审费用支付(我中心在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协审项目分配原则及服务评价
(一)协审项目分配原则
除了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令第 347 号,2022年)第二十九条 “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同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与协助审核业务。”的规定,需要中标人回避的情况外,我中心第一轮委托工程项目协审任务时,将按照中标人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委托。
从第二轮开始,我中心将按照3家中标人已完成的上一轮项目进行协审服务评价,按照评价得分从高到底依次安排。
对于协审服务评价不合格的将停止一轮协审任务,累计三次不合格的,我中心将终止其协审人资格。
若3个中标人支付金额之和达到中标金额(即¥940000元*综合折扣)时,我中心将视情况暂停委托协审任务。
(二)服务评价
中标人完成项目协审任务后,我中心将根据中标人对协审项目的人员配置、进度控制、审核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表,见附件3),其得分将作为下一轮协审项目分配顺序的依据。
对于协审服务评价为不合格的,我中心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若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述资料书面反馈我中心复核。
六、协审初步成果提交时间
中标人在书面接收协审任务后,应结合工程和自身情况安排协审人员,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完整清晰记录审核内容、审核重点、主要核减事项及存在问题等,经三级审核(编制、复核、批准)后形成项目协审初步成果。
中标人需依据自身成本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以下两种工程规模的初步成果提交时间,但均不得多于以下规定时间:
(1)送审金额5000 万元以下(含 5000 万元)的,为 30个自然日;
(2)送审金额5000 万元以上的,为45个自然日。
七、投标人资格及协审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市场质量监督局注册的合法企业;
2.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良好的经营业绩及服务信誉;
3.拥有或租赁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和廉政风险控制措施。
(二)协审服务要求
1.每个协审项目中标人至少须配备具有良好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3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按照投标承诺时限提交协审项目初步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名):应由中标人自有员工、并注册在中标人的一级造价师担任;
(2)项目协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2人):应由投标人自有员工、并注册在投标人的造价师或造价员担任。
2.中标人应对参加工程项目的协审人员进行审核工作程序交底和职业道德、廉洁纪律教育,中标人及项目协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
3.中标人和项目协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并对提交的协审成果负责,若经我中心抽查发现协审成果存在较大失误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中标人和项目协审人员不得向除我中心指派的相关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项目相关资料和审核情况;
5.中标人在项目审核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协审人员,若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我中心同意;
6.项目协审人员因服务态度或其它不良行为被建设各方投诉的,一经查实,我中心将给予相应处罚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协审人员;
7.中标人和协审人员在未经委托人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否则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有违反以上第1、3、5、6条要求之一的,一次予以罚款3000元,罚款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我中心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停止中标人的协审资格。
若有违反以上第2、4、7条要求的,我中心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停止中标人的协审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以上行为若违反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八、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资格文件
1.投标函;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人独立法人资格证书。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综合折扣报价
(三)诚信承诺函
(四)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6.协审初步成果提交时间。
(五)投标人情况介绍;
(六)投标人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
(七)投标人近五年获奖(荣誉)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九、评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定法(评分规则,见附件1),由采购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和资料进行评审、评分,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得分高的前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外购服务单位,若得分相同的,以综合折扣低的排名在前。
如3家中标人综合折扣报价不同,最终中标金额以3家中标人中综合折扣低的为准。
十、投标无效的情况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的;
(三)综合折扣>1或低于成本价的;
(四)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
(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0:00时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10:30时
十三、开评标地点:盐田区官下路28号质安监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四、投标方式:直接送达方式。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盐田区官下路28号质安监中心二楼造价部(总工办)。
十六、投标文件接收人及咨询电话: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755-25220317,13926599078;传真:0755-25358139。
十七、投诉电话:0755-25360066。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2023年3月7日
项目协审服务评价表
说明:1.单项分值扣至0分为止,不倒扣分。
2.得分≥90,为优;70≤得分<90,为良好;60≤得分<70,为合格;得分<60,为合格。
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采购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