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盐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标准化开展、重点整治及信息化等)水平评价外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
1、本项目对辖区检查清单内在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标准化开展、重点整治及信息化等)水平进行检查评价,并给出安全管理建议。预计开展检查不少于66项次(分3批次开展,具体以实际工作安排数量为准)。
2、受托检查评价机构根据检查项目清单,按照政策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3、每次检查评价时专家组须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并在检查评价完毕后当场填写检查记录,由专家组和工地现场参建各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各自留存。
4、每次检查评价完毕后,专家组须将检查记录的电子版及相关影像资料于当天报送至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安全监督部。
5、每批次检查评价结束后,检查评价机构须将当期的《专项检查表》纸质版整理汇总,同时出具当期检查评价报告,一并报送至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归档。
6、检查评价机构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一经查实,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回已支付款项。
7、乙方应按合同、双方约定的评价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高标准水平评价,存在评价内容不全面(如漏项)、内容质量不合格(检查评价项目检查不细致、同类问题检查不全面、问题隐患检查不彻底、走过场、问题分析不透彻等)的,一经查实,甲方将扣减该项次水平评价费用并按每项次处2000元罚款,罚款直接从本合同价款中扣收;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将直接解除本合同并酌情追回本合同已支付款项,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8、甲方有权对乙方水平评价情况进行抽查,甲方同时期检查发现类似隐患而乙方未发现的,甲方将扣减该项次水平评价费用并按每项次处1000元罚款,罚款直接从本合同价款中扣收。
9、检查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查并及时出具水平评价报告,如有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应当协商具体检查时间并按协商时间进场检查。如因检查评价机构原因未按时进场检查和及时出具水平评价报告,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将扣减该项次费用并按每项次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10、检查评价机构参加本项目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准向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吃、拿、卡、要,损害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形象。检查评价机构人员违反有关廉洁规定的,一经查实,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有权对每人次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罚款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收;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将解除合同,将事实上报信用平台进行信用评价并依法将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项目检查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
3、其他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定要求。
(三)项目费用及服务期限
1、项目费用:全年预算金额为肆拾伍万元(¥450,000.00,封顶价,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
2、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年进行3批次,以完成全部工作量并通过验收为准。
(四)项目供应商要求
1、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第三方评估与咨询。
2、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第三方评估与咨询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检查评价专家组(含现场巡查及内业出具巡查报告)配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3名,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与评价项目相匹配的专业资质,并具有从事此类检查评价工作的经历和经验。
4、设备配备要求:项目检查评价专家组需自备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录)照相机、钢卷尺(5m)、车辆等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
5、受托检查评价机构须严格遵循独立、公开、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检查评价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投标报价
按照本项目要求,结合考虑各种项目的不同情况,采用以项目为单位,不分种类、不分规模,按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二)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价为中标单价×实际评价项次(实际评价项次不少于66项次),最终结算价不超过预算金额肆拾伍万元(¥450,000.00)(以区政府最终下达预算为准)。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暂定合同价的50%(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检查评价工程项目第二轮结束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并由甲方验收确认合格,扣除已支付乙方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作量合同价进度款(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检查评价工程项目结束,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并由甲方验收确认合格,扣除已支付乙方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结算价余款(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因政府支付系统或支护规则变更等原因造成延时支付的,乙方应当予以谅解。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报价单。aa
3、技术服务方案。
4、项目服务团队及相关证书。
5、政府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巡查或项目安全管理相关荣誉证书。
6、近3年内具有为政府、行业协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或安全巡查或安全管理项目业绩材料。
(二)投标文件封装
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文件真实性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
五、定标方式:
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技术服务方案、企业及人员资质情况、业绩等因素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服务单位。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六、投标方式:
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官下路28号1栋201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3日12:00时,以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3日14:30时。
十、开评标地址:
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4楼会议室。
十一、投诉电话:
0755-25359873
十二、咨询联系: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郑俊锋;联系电话:0755-25160542;传真:0755-25358139。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投标无效约定
1、未按项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约定
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当次中标资格。
(三)合同签订时限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2023年3月9日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2023年盐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标准化开展、重点整治及信息化等)水平评价外购服务项目评审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