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盐田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及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90.6万元。
采购需求:
(一)协助我局开展辖区约180个物业小区涉及物业管理职责的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消防电气、地下空间、防风防汛、高空坠物、充电桩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指导,排查安全隐患,建立“一项目一档案”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数据;
(二)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工作,开展物业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三)协助处理全区90家物业公司在管的约180个物业小区发生的涉及住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相关矛盾纠纷;
(四)协助指导、协调处理小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涉物业管理活动业务;
(五)协助开展物业安全、矛盾纠纷领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三、其他服务要求
指派9人以上专业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含4名专业人员常驻盐田。驻点人员中,3名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协助处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日常业务,另1名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且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涉及住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相关矛盾纠纷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其余非驻点人员开展住宅小区实地检查,自行安排检查车辆,并承担交通出行、食宿等相关费用。
四、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含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管理人员等情况,并填写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二)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巡查人员、安全技术派驻人员和法律工作人员等);
(三)报价明细(含人员费用、交通费、税费、管理费等);
(四)符合资格要求的承诺函;
(五)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提交一份即可,另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0:00时。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纸质文件。
3.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2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1204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八、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55-25031605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九、评审评分规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