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教育局审核,确定盐田区梅沙双语学校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
特此公示。
附件:委托协议
盐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8007544473M/2024-0016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名称: | 盐田区教育局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名单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主题词: | 第一学期 民办学校 学位补贴 |
根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教育局审核,确定盐田区梅沙双语学校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
特此公示。
附件:委托协议
盐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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