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16-07-04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2016-07-04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4  浏览次数:-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的通知》和《深圳市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2016学年度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从2016710日开始放暑假,831日结束,91日开学、上课。中专、职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真做好学校期末复习考试和学年总结工作。

  (二)放假前,各校(园)须安排时间,按照深圳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部署,依托深圳市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https://shenzhen.xueanquan.com/DownApp.html,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和假期生活指导,组织开展2016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中毒、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的“六防”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暑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三)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30号)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和参加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评价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身体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四)合理安排假期教师的休息和学习,利用假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五)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暑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六)暑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年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深圳市教育局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