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以下合同相关单位严重逾期未向盐田区教育局提交结算资料及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具体项目及承包商名称如下:
1、实验幼儿园抗震加固工程(承包商:广东泓宇建设有限公司)
2、盐田实验学校化学实验室装修工程(承包商:汕头市潮阳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3、云海学校阶梯教室装修工程(承包商: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司)
4、云海学校厨房装修工程(承包商: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5、沙头角中学教师阅览室及微格教室等装修工程(承包商: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6、盐港中学初中部功能室恢复改造工程(承包商: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7、田心小学校门改造工程(承包商: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田东小学办公场室及食堂外空地改造工程(承包商:深圳市粤源实业有限公司)
请上述承包商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盐田区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工程结算手续:
1、限期内未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项目,我局将按已付款办结;
2、限期内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的承包商,经第三方公司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在收到审核报告的十五个日历天内,书面回复并确认,逾期将视为无意见,我局将按审核结果办结。
请各承包商在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后续不再受理相关结算手续,若有争议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联系人:于工 电话:25265252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