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托管机构:
根据《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3号)有关规定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验收。经审核,我区申请开展托管业务的5家校外托管机构,符合省、市文件关于开展托管业务的相关要求,同意以上5家校外托管机构自9月1日当日起,按照相关防疫工作要求组织师生有序开展托管,重点加强人员管控、物资配备、扫码入场、防控知识培训、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落实,复工后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现将申请开展托管业务的校外托管机构验收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深圳市盐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学生返校工作专班(代章)
2020年9月1日
(盐田区教育局监督咨询电话:0755-25353604)
附件
验收合格托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