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等;(见附件)
2.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受理条件等。
1.投诉举报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投诉举报途径:
(1)电话1.12345;2.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8125680,88128697;3.盐田区教育局:25228529
(2)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5楼,邮编:518081
3.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方,提供被举报方的名称(姓名)及详细地址;
(2)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3)属于教育局管理范围;
(4)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