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准予备案决定书
盐环水备〔201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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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单位 |
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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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编号 |
05 |
收文日期 |
2015-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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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深盐路海涛人行天桥工程施工用水计划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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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决 定 |
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 你单位关于深盐路海涛人行天桥工程施工用水计划申请等有关资料收悉。我局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规定对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深盐路与海涛路交汇处,桥梁主桥全长201.8m,桥面宽5.5m,其中人行道净宽4m。本项目临时施工用水主要包括工地现场施工用水和生活区人员用水。该项目现申请施工用水,经核准2015年施工计划用水量1800m3。 二、为实现节约用水,该项目在施工各个阶段拟采取一系列节水措施,方案可行。 请你单位持附件用水计划通知单到供水企业办理施工用水手续。工程竣工后须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我局,向我局提出正式用水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再到供水企业办理正式用水手续。 附件:深圳市建设项目施工用水计划通知单 2015年9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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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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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项目施工用水计划通知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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