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河对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盐卫医技罚告〔2023〕8-1号)提出异议,于2023年12月8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因案件出现新的证据,对违法事实认定有影响,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审查,决定中止举行,现恢复听证。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黄金河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4年1月25日14点3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山路海山道一号D座3A深圳市盐田区卫生监督所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此次听证会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0755-25033829)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