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妇幼保健院近期准备对“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项目”(见附件)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九时。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五时。
递交标书受理地点:盐田区妇幼保健院515室。
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在深圳区域的销售授权书或者代理书(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参与投标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公司法人及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投标公司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另行于盐田区政府在线官网公告,如无特殊情况将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名投标人密切留意官网。
开标地点:盐田区妇幼保健院5楼会议室。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联系 人:李工
电话:办公电话0755-25360699。
附件:
具体要求:
1. 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2014)的要求。
1.1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辅食营养补充品。
1.2保质期24个月。
2.原料要求
2.1蛋白质应来源于大豆蛋白或乳制品,食物基质为可即食的食物原料,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转基因大豆制品作为原料。
2.2大豆类及其加工制品应经过高温等工艺处理以消除抗营养因子,如胰蛋白酶抑制物等。
2.3辅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相关规定
2.4维生素和矿物质:
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其来源应符合GB 14880附录C要求。
3.感官要求
辅食营养补充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4.营养成分要求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 25g/100g,检验方法应符合GB 5009.5的要求,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
辅食营养补充品中其他营养素的含量折成每日份计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营养成分指标
5.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污染物限量
6.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真菌毒素限量
7.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8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8.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8.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GB 14880的规定。其中,乙二胺四酸铁钠的每日份添加量以铁计不应超过 2.8 mg。
8.3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9.脲酶活性
含有大豆成分的产品中脲酶活性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脲酶活性指标
10.标识
10.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的规定,并标注“辅食营养补充品”和/或相应类别“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
10.2标签上应按月龄标明适宜人群,并标注“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注意用量”。还应标明“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
盐田区妇幼保健院药械科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