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针对《审计报告》(深盐审报〔2022〕10号)评价意见中的部分国有储备地块存在永久性建筑并用于经营问题与个别已出让产业用地涉嫌改变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开发问题进行研究,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存在永久性建筑并用于经营的国有储备地块指盐田港后方陆域3#地块、北山道136号地块、13#地块”问题。
(一)土地现状
1.3#地块: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就3#地块于2022年5月份分别与深圳市兴裕祥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福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2.136号地块: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就北山道136号地块于2022年5月份与深圳市文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3.13#地块: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就13#地块与朝阳围居民小组和银源商店签订的《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均已于2021年12月到期。
(二)意见建议
审计报告中提及根据《区城市更新项目协调推进协调会议纪要》(盐会纪〔2016〕3号)内容,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盐田街道办依法立案查处,但我办2016年尚无执法权限;2021年9月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放后相关部门未将该地块的线索移交我办。接到审计报告后,我办了解到深圳市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与朝阳围居民小组和银源商店签订的《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已到期,但承租方未依据合同履行交还土地的义务,建议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理清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清退承租用户后进行围挡,便于我办后续拆除。
二、关于“个别已出让产业用地涉嫌改变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开发”问题。
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改变J318-0013号宗地土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并存在超面积建设情况。我办已书面去函告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建议根据土地使用权合同出让书办理验收手续,验收通过后我办将加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