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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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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深圳市盐田区总工会 | 成文日期: | 2018-06-29 |
名称: | 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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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总工会、中英街管理局工会,区属各工(委)会,盐田港运工联会,各基层工会:
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深圳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深工办〔2018〕2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金秋助学”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盐田区总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含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职工)家庭,其子女应届考上或在校就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7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在1.5倍(即1605元)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3倍(即3210元)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满足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总人口≤1605元。
二、排除因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申请。
1.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
2.拥有日常居住的农村自有住宅,同时拥有1套(含)以上非常住或用于出租的商品住房的;
3.拥有商业用房、厂房或雇佣2人(含)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仅拥有1辆非申报当年购买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汽车除外)。
三、申办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
1.2018年盐田区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盐田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表各1份;
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非深户籍的还需提交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职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近12个月工资存折(卡)银行流水明细单; 家庭主要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若无法出具有效在校证明或无劳动能力证明的,统一按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在法定劳动年龄外的,提交近6个月退休金或新农保养老金银行流水明细单;
4.应届考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成绩单;
5.职工本人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在空白处备注姓名、开户行名称及卡号);
6.低保户职工提交深圳市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复印件;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工会审核后,须将符合申报条件拟助学名单在单位公共场所张贴公示,同时公开助学申报条件,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连同申报资料、2018年盐田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一并提交所属上级工会审核。
(三)各街道总工会、中英街管理局工会,区属各工(委)会,盐田港运工联会,申报材料审核后将2018年盐田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含电子文档),连同申报资料于8月15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区总工会权益保障科。
(四)截至2018年8月15日仍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本次助学申请资格。
四、几点说明
(一)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8年调整为每人每月1070元。
(二)家庭主要成员是指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未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三)重大疾病主要指: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
(四)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如有两名以上子女同时就读申请,原则上只资助两名。
(五)离异单亲家庭,由抚养方负责申请,且小孩抚养费要计算在家庭非薪资收入中。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进行调查摸排,重点掌握困难原因及困难程度,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确保助学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帮扶对象认定不合规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上级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二)各级工会务必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申请表“工会意见栏”要求工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本人银行卡发放。
(三)各级工会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做好“金秋助学”活动困难职工档案的录入和上报工作。通知及表格可登陆市总工会网站www.szzgh.org最新公告栏下载。
(四)联系部门:盐田区总工会权益保障科。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8楼803B室。
(联系人:胡燕,联系电话:22357073,政务电子邮箱:zghsfw@yantian.gov.cn)
盐田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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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盐田区总工会 联系方式:0755-2232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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