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盐田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叶屋村古井、打鼓岭石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经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现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叶屋村古井、打鼓岭石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755-88171311;电子邮箱:ytwhk@yantian.gov.cn。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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