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5-07-11
根据《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七、八条,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的两类鲲鹏青年项目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一次性获得最高不超过5万元创新创业奖励资助,用于项目团队或承担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资助规模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年度预算控制。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探索资金支付“绿色通道”,优化支付流程,提升支付速度。鲲鹏青年项目仅可获得一次创新创业奖励资助,可叠加享有相应赛事奖金。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予以研发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研发投入经费的50%。申请研发资助的鲲鹏青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深圳实际经营。
政策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zcfg/szkjcxzcfg/content/post_12134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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