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关于征求《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办法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办草拟了《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办法(《盐田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盐田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政务公开1+4暂行管理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您可在8月15日前对“政务公开1+4暂行管理规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将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xxdybsfw@yantian.gov.cn,或将书面材料反馈至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文化中心1131办公室。
感谢您的热心参与和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政务公开1+4暂行管理规定”的重要参考。
附件:1.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docx
2.盐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doc
3.盐田区政务公开考核暂行办法.docx
4.盐田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docx
5.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
6.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起草说明.docx
(联系科室:盐田区信息档案科;联系电话:22746696)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盐田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草拟《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办法(《盐田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简称“政务公开1+4暂行管理规定”,并公开征集意见。截止8月15日,通过邮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1条,通过办文系统收到部门意见6条,采纳或部分采纳6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办法意见采纳情况.docx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