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盐田区推进“民生微实事”实施方案》(深盐府办函〔2015〕32号)、《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盐府办规〔2016〕7号),推进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相关工作,我局拟建立“盐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盐田区各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可直接申报;
(二)在深圳市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工商类企业等可自行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在深圳市外登记但有意愿到深圳市盐田区开展相关项目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可参与项目申报;
(四)原则上申报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一年以上(实施项目已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影响的,可以放宽至成立半年以上)。
二、征集范围
本公告所称“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是指社区居民关注度高、受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量少,有助于建设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的民生小项目,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社区项目相冲突。根据盐田区实际和社区居民诉求,具体实施社区急需解决、惠及群众较广的具有代表性的“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切实服务社区居民、提升社区宜居质量。
序号 |
项目类别 |
1 |
便民服务类项目 |
2 |
公益慈善类项目 |
3 |
文体活动类项目 |
4 |
技能提升类项目 |
5 |
科普教育类项目 |
6 |
环保卫生类项目 |
7 |
社区营造类项目 |
8 |
其他(参照项目总体要求,根据盐田区实际而开展的能解决群众急需问题的民生项目) |
三、项目要求
(一)在深圳市相关社区(或其他地区)已经成功实施的项目;
(二)项目针对的问题具有公共性,且在盐田区相关社区具有推广价值。
四、申报资料
(一)深圳市盐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项目预算表(详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四)项目执行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
(五)申报项目开展情况及社会成效佐证材料(文档及照片)。
五、受理机构
我局委托深圳市社区建设促进会协助开展“盐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初审、专家评审等工作。
六、申报方式
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后,将提交材料压缩打包并以“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后联系工作人员
七、申报时间
本次“盐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4月30日。
八、注意事项
(一) 每个申报机构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九、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 王丹,82638074。
(二)深圳市社区建设促进会,李敦首,258347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
2017年3月21日
为了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更好地开展,鼓励社会力量承办民生项目,方便社区选取项目,我局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服务类项目,建立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截至4月30日,共收到辖区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主体申报的项目14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