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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20

  一、学位申请对象

  小班新生: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插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插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以上起止日期均含当日。

  二、招生流程

  (一)了解招生政策:6月14日—6月17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盐田教育”,在“招生服务”专栏查阅“幼儿园招生指南”。

  (二)网上申请学位:6月18日上午9点—6月24日下午5点

  1.6月17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开通系统进行试报名,请家长注意试报名并非正式报名,所填信息将在正式报名前全部清空。

  2.6月18日上午9点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电脑端和手机端报名同步启用,推荐家长优先使用电脑端报名。

  电脑端报名网址:“盐田区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xqjz

手机端报名二维码

  手机端报名.png

  3.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通信畅通。

  4.6月23日-24日的每天上午12点前,区教育局将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当天各公办幼儿园的最低预估线。

  (三)入读资料审核:6月25日—7月2日

  幼儿园对家长填报的信息、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比对,若发现异常,幼儿园将发短信告知家长修改完善信息。区教育局将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联网审核。家长可在7月3日上午9点后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复核审核结果:7月3日—7月7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7月4日下午5点前到申报的幼儿园修改信息和补充资料。区教育局将组织复核,家长可在7月7日下午5点前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复审结果。

  (五)小区配套公办园学位锁定及录取:7月8日

  区教育局对小区配套公办园的学位进行锁定,完成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本小区自有产权房申请人。申报了小区配套公办园学位的家长,可在7月8日下午5点后登录系统查看学位锁定情况。

  (六)志愿调整及第二批次录取:7月9日上午9点—7月15日下午5点

  区教育局在7月9日至12日每天上午12点前,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各公办幼儿园的最新预录分数线,该预录分与报名志愿变化高度关联,在志愿调整期间,请家长每天持续关注,动态调整适配。该环节只允许志愿调整,不得修改其他信息。7月12日下午5点调整志愿功能关闭。7月15日下午5点前,区教育局完成小区配套公办园剩余学位和其他公办园录取工作。

  (七)公办园录取结果公示:7月15日前

  公办幼儿园7月15日下午5点前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

  (八)民办园录取结果公示:7月17日前

  民办幼儿园7月17日下午5点前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

  三、报名所需材料

  2025年招生,各项学位申请资料须在2025年6月18日之前取得,由家长自行拍照上传招生系统即可。2026年及之后年份的各项学位申请资料须在当年的6月1日之前取得。

  (一)身份证明材料:

  1.幼儿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幼儿的居民身份证容缺。深圳户籍儿童的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5年6月18日前。

  2.幼儿出生证。

  说明:港澳籍幼儿,须提供幼儿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住房证明材料:

  1.属于自有产权住房的

  (1)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若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及《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可通过“i深圳”APP首页搜索栏搜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获取)。

  (2)若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相关部门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3)房产性质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含自有产权的住宅商品房、原居民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等。房产必须是申请人父母或祖辈所有,其他亲戚朋友的产权住房不予认可,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4)香港户籍儿童以自有产权住房资格参与公办园学位申请的,还应出具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6月18日前。

  2.属于租房的

  (1)提供租赁信息凭证:《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均须在有效期内。

  (2)若无法提供“租赁信息凭证”,可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替代,获取途径如下:

  ①非深圳户籍家长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扫描二维码申请并下载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居住登记.png

  ②深圳户籍家长必须在申请学位前及时向社区网格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系统将对申请人的居住信息进行后台比对核验(家长在招生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3)租赁的房屋必须为住宅性质,包括商住两用、廉租房、公租房、集体宿舍等类型,不认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房产。承租人须为父母或祖辈,不认可其他亲戚朋友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4)租赁信息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5年6月18日之前。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的

  (1)若为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除提供相关住房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使用祖辈住房材料的,申请人及父母须与祖辈均在同一户口簿上,否则需提供充分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若为军产房,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3)若为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4)若为自建房,应提供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若为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应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6)若为集体宿舍,应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单位名下房产证、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证明文件之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居住登记信息;

  (7)特殊住房资料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6月18日之前。

  (三)居住证及社保材料(深户儿童无需此项材料)

  非深户幼儿申请学位,须其父母至少一方提供《深圳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非深户幼儿申请公办园学位的,截至2025年6月18日,父母至少一方须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四)优惠人员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申请资料

  1.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2.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园资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四、片区划分及招录原则

  (一)片区划分

  全区幼儿园招生划分为三个片区,各片区和幼儿园的对应关系如下:

  1.沙头角-海山片区:涵盖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和中英街管理局内的各幼儿园

  2.盐田片区:涵盖盐田街道内的各幼儿园

  3.梅沙片区:涵盖梅沙街道内的各幼儿园

  按申请人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划定其所属片区,申请人必须填报住房所在片区的幼儿园。

  (二)招录原则

  1.志愿安排:每位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片区内的1所公办园,第二志愿为片区内的1所民办园(选填)。

  2.录取规则:志愿优先,分批录取。

  (1)第一批开展小区配套公办园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本小区自有产权房申请人,小区配套园名单详见《2025年秋季学期小区配套幼儿园名单及配套范围》。

  (2)第二批开展小区配套公办园剩余学位和其他公办园录取工作。

  (3)第三批开展民办园录取工作。

  3.积分入园:按申请人积分排位由高到低,录满为止。

  各片区的学位优先满足片区内的申请人,若有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五、录取办法

  (一)非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

  非小区配套园按积分排位的方式招录,即按“A-B-C-D-E-F”六个类别先后顺序依次积分排位,由高到低录满为止。

  (二)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

  1.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本小区自有产权房申请人,即“A”“B”“D”类别申请人,按“A-B-D”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当同类别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可供学位数时,按此类申请人积分排位由高到低录满为止。

  2.配套园小区自有产权房申请人录完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按照非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招录。

  3.小区配套公办园所在小区自有产权房申请人须填报本小区配套园方可获得优先录取资格,也可放弃小区配套园优先资格,填报所在片区其他公办园,参与其积分排位。

  4.小区配套园第一批录取并锁定学位。未获得配套园录取的申请人可填报所在片区其他幼儿园,参与其积分排位。

2025年秋季学期小区配套幼儿园名单及配套范围

片区

幼儿园

配套范围

沙头角-海山片区

实验幼儿园倚山分园

新世界倚山花园小区

教科院幼儿园翠峰分园

合泰御景翠峰小区

教科院幼儿园海涛分园

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小区

恩上幼儿园

鹏瑞尚府小区

盐田片区

中海幼儿园*

中海半山溪谷花园小区

明珠幼儿园

南方明珠花园小区

东海第一幼儿园

佳兆业山海苑;御景佳园一期、二期、四期、五期;佳兆业山海城家园一期、西山吓庭苑、悦海花园;佳兆业御璟佳园广场

乐群幼儿园

鹏广达山海四季城二期(华府)、鹏广达时代广场

拔萃幼儿园

港嵘拔翠园小区

金港幼儿园

金港盛世华庭小区

梅沙片区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

星都·梅沙天邸小区

说明:

1.中海幼儿园按照“小区配套生源—海桐社区生源—片区生源”三个类别依次录取;

2.机关幼儿园中英街分园参照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优先招录中英街管理局辖区生源。

  六、积分办法

  2025年秋季起,全区幼儿园招生实行积分入园。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人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详见《盐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人入园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详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时长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申请信息经幼儿园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人入园积分表

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类别分

累加分标准

A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自有产权房。

95分

1.深户儿童,按其父母入深户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2.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自有产权房,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按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4.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5.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0.2分。

B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自有产权房。

90分

C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租房。

85分

D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片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80分

E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租房。

75分

F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片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70分

  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5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重要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虚假的,幼儿园将不予受理。没有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幼儿园递交资料的,幼儿园不保证提供学位。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及积分排位。

  2.在网上录取结束后,若民办幼儿园仍有空余学位,可依照统一的入园条件和审核流程开展补招,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料审核,发布录取结果。

  3.公办园在园儿童,原则上不得申请本片区内其他公办园的学位。如确有需求,必须先放弃当前公办园的学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招录程序。

  八、幼儿园招生计划及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一)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沙头角-海山片区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小班

中班

大班

详细地址

园所性质

咨询电话

1

机关幼儿园

100

0

10

海涛路136号

公办园

0755-22741197

2

机关幼儿园海山分园

0

0

50

云汉路13号

公办园

0755-22379790

3

机关幼儿园中英街分园

50

20

0

中英街环城路东2号

公办园

0755-25356693

4

恩上幼儿园

100

30

0

田心东路39号鹏瑞尚府小区内

公办园

0755-22379790

5

实验幼儿园

70

0

0

金融路2号

公办园

0755-25263167

6

实验幼儿园倚山分园

90

0

0

梧桐路1968号新世界倚山花园

公办园

0755-25258318

7

教科院幼儿园

75

9

0

沙深路蓝郡公馆大厦

公办园

0755-22729803

8

教科院幼儿园翠峰分园

50

5

7

罗沙路1021号御景翠峰小区内

公办园

0755-25558289

9

教科院幼儿园海涛分园

75

5

6

沙头角卓越荣津瀚海湾名庭小区内

公办园

0755-25709772

10

童海幼儿园

50

30

10

梧桐路2002号椿华楼A座

普惠性民办园

0755-25229058

11

东部阳光竞智幼儿园

25

10

35

深盐路2038号东部阳光花园F栋一单元一楼

普惠性民办园

0755-25743499
13480744337

12

东埔幼儿园

50

20

10

沙盐路东埔福苑1楼

普惠性民办园

0755-25211283
18927475115

13

壹号幼儿园

20

16

28

海涛路1号嘉信蓝海华府二层

民办园

18126458955

14

曼哈幼儿园

40

20

20

深盐路2028号大百汇高新技术产业园2期5栋

民办园

13410780563

15

谦诚幼儿园

25

25

20

深盐路2033号壹海道2-301

民办园

18923744882

盐田片区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小班

中班

大班

详细地址

园所性质

咨询电话

16

中海幼儿园

100

0

0

中青路半山溪谷26栋

公办园

0755-25032616

17

海华幼儿园

30

8

7

北山道洪安三街21号华大公寓七栋首层

公办园

0755-22741684

18

海华幼儿园永安分园

100

8

9

永安四街3号

公办园

0755-25285153

19

明珠幼儿园

100

10

7

东海大道南方明珠花园B区

公办园

0755-25720306

20

盐田幼儿园

45

6

6

盐田渔民新村46号

公办园

0755-25164780

21

乐群幼儿园

100

8

10

东海三街5号鹏广达山海四季城二期华府小区内

公办园

0755-25257909

22

盐港幼儿园

150

0

10

东海四街3号

公办园

0755-25369810

23

东海第一幼儿园

100

8

10

洪安路8号

公办园

0755-82639792

24

拔萃幼儿园

75

5

10

永安路2号港嵘拔翠园小区内

公办园

0755-25709772

25

金港幼儿园

125

30

25

盐田路45号金港盛世小区内

普惠性民办园

0755-82631881
18038149752

26

幸福海幼儿园

75

30

0

东海四街9号绿色盐港家园二栋1-2层

普惠性民办园

0755-82637009
15818555058

27

盐田一村幼儿园

25

42

19

盐田黄必围41号首层

普惠性民办园

0755-82633889
13590213611

梅沙片区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小班

中班

大班

详细地址

园所性质

咨询电话

28

梅沙幼儿园

75

5

7

大梅沙望翠道8号

公办园

0755-25060947

29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

50

8

6

盐梅路62号

公办园

0755-25259303

说明:区教育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视需要保留对招生计划的调配权。

  (二)区教育局

  学前与社管科

  电话:0755-25228292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一楼东侧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点

  (三)各租赁管理部门

  沙头角街道租赁所

  电话:0755-25557683

  地址:沙头角田心东路66号

  海山街道租赁所

  电话:0755-25556123

  地址: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租赁所

  电话:0755-25203012

  地址: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梅沙街道租赁所

  电话:0755-25060815

  地址: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0755-25365253

  地址: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楼1009

  (四)社保部门

  盐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755-25352925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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