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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程序如何?

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3-03-03

  根据《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采取集中申报、统一受理、定期评审、结果公示和认定备案的方式。

  (一)企业申请。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指南规定的集中受理时间同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和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二)受理和形式审查。市科技创新委按照管理办法和指南统一组织受理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牵头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出具认定评审专家意见。

  (四)结果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审议,确定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认定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发文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将认定企业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有关情况通过科技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技先平台)备案,根据“技先平台”备案企业编号,为企业印制颁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

  政策链接:http://stic.sz.gov.cn/xxgk/zcfg/szkjcxzcfg/content/post_10220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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