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4-07-26
根据《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省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推荐。
(三)形式审查。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专家评审论证环节。
(四)评审论证。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评审方案,并组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按评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五)结果公示。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提出拟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报请审批。省科技厅将公示无异议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后授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政策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gfwj/content/post_4029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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