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4-10-24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是指对参与省科技厅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项目单位、项目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责任主体,在项目指南编制、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全流程活动中,遵守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履行约定义务等诚信状况,进行认定和管理。
项目单位是指申报或实施项目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包括项目承担(或申报)单位及项目参与单位。
项目人员是指申报、承担或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咨询评审专家是指为项目提供咨询评审、监督检查、评估评价等意见的专业人员。
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指为项目提供审计、咨询、绩效评估评价、检验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政策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gfwj/content/post_4501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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