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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分为哪些类型?

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4-11-22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根据联合资助方的性质,联合基金分为以下类型:区域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其他联合基金等。

  (一)区域联合基金,由省科技厅、省基金委与政府部门共同设立,聚焦区域的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主要支持围绕重点产业技术领域和方向等开展基础研究。

  (二)企业联合基金,由省科技厅、省基金委与企业共同设立,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主要支持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中亟待布局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及技术难点开展基础研究。

  (三)其他联合基金,由省科技厅、省基金委与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共同设立,支持在商定的科学技术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

  联合基金可根据发展需求,调整、增设基金类型,优化资助体系。

  政策链接:https://gdstc.gd.gov.cn/zwgk_n/zcfg/gfwj/content/post_4215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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