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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创业资助项目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14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 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申请创业大赛资助须提供:大赛优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创投机构签署的投资合同复印件及实际投资证明(申请匹配资助,需提供此件);创投机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一)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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