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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0-05-15
根据《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第十一条,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扶持的以下科技计划项目,按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助。其中:技术攻关项目每个最高资助150万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每个最高资助100万元;基础研究项目每个最高资助50万元;国际科技合作和深港创新圈项目每个最高资助50万元。同一单位此项资助每年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计划项目有验收要求的,在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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