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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0-08-06

   答:继续实施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扩大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名称统一为基层就业补贴,并与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的适用对象一并调整为市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2年内毕业生,取消初次就业要求。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自2021届起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补贴时限调整为毕业学年,所需资金从各区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持续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上年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注重招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对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的就业创业服务站,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事后补助。优化完善我市就业见习政策,将青年见习的适用对象调整为市内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毕业生和16—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持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我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每接收1名港澳台青年参加实习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助,所需资金从各区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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