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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社区保障窗口如何受理并核查灵活就业岗位?

来源: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11-16

  答:申请人到灵活就业工作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申请岗位核查。

  1.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缴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申请补贴时不需另行填报和提交《灵活就业登记信息表》。申请人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后,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及灵活就业补贴岗位核查;

  2.申请人通过网上下载或就近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索取《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认真、如实填写完毕后,交灵活就业工作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申请灵活就业补贴岗位核查;

  3. 社区受理岗位核查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认真核实申请人在本社区从事灵活就业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灵活就业补贴范围,包括灵活就业岗位、地址、工作时间、报酬和雇主信息等。

  4. 对申请人处于灵活就业状态且填报信息属实的,社区在《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申请人自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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