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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11-16
答: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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