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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11-16
创业补贴对象主要为:2009年8月1日以后,在本市自主创业的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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