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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是怎样的?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1-11-26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深人社规〔2009〕2号)、《深圳市财政委等部门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深财社〔2013〕8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深人社规〔2009〕2号)的规定:(1)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但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2)第二次贷款申请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3)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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