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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盐劳人仲案【2023】275、276号艾龙辉、李管章诉永新县星记物流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开庭应诉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6-27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永新县星记物流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艾龙辉、李管章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3】295、296号),诉求为劳动报酬,金额合计人民币40111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3年06月27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盐田中路87号裕达华庭三栋A103号。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陈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08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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