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2-07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元大御颜堂中医诊所:
本委受理严国梨、徐荣基、邓清诉深圳元大御颜堂中医诊所的劳动争议一案(深盐劳人仲案【2024】7、8、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仲裁文书:
深盐劳人仲案【2024】7、8、15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30,开庭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
本公告于2024年2月7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1038号壹海公寓一区02栋0112。
你可前往本委(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30号文化艺术中心一层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人:罗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领取以上仲裁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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