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6-07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浩义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邓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4】269号),仲裁请求为:劳动报酬,诉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5223.4元。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4年6月7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社区盐田路43号八佰麓居118。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30号文化艺术中心一层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罗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7月24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30号文化艺术中心一层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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