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7-30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三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小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4】24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决定事项如下:
准许申请人刘小丽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深圳三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被申请人海南康华云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申请。
该仲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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