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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垫付鑫商圈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史变霞欠薪的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局发布时间:2020-02-06

鑫商圈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兹有你单位员工史变霞于2020年1月17日向我局申请欠薪垫付,我局于2020年2月4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条的规定作出欠薪垫付行政审批决定,向一名员工垫付欠薪共计人民币17000元。员工领取的垫付工资部分的追偿权和受偿权将转让给我局,并承诺不再就上述工资向你单位追偿和受偿,我局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行使追偿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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