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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3-08-03
答: 2022年3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4项“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深圳市地方金融局已牵头构建联合评审机制,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公司需通过该局组织的联合评审后方可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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