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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盐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4-10
答: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五条,“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变更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对于属于此类情况的内资企业,可凭股东身份变更证明办理章程修正备案及其他相关变更登记,但不改变内资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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